1.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,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;
2.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,否則無效;
3.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;
4.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;
5.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。
2001年,我國將每年的12月4日作為
“全國法制宣傳日”。
2014年11月1日表決通過,我國擬將每年12月4日
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
今年的12月4日,我國將迎來第九個國家憲法日和第五個憲法宣傳周。縱觀憲法發展歷程,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,尊重憲法、學習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征程中,讓法治精神深入人心,讓法治信仰蓬勃生長,讓法律制度彰顯效力,我們就能匯聚全面依法治國的強大力量,助力改革再破浪。作為守護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的中堅力量,要為建設一個充滿活力、和諧有序的法治中國而奮斗。